民法典关于小区公共收益规定

2024-05-18 14:00

1. 民法典关于小区公共收益规定

法律分析:小区公共收益规定:占用小区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作为停放车辆的车位收益。公共区域内租赁摊位租金、摊位费、入场费和场地费等收益。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如电梯间广告、楼道广告、户外广告等收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关于小区公共收益规定

2. 民法典关于小区公共收益规定

法律分析:《民法典》第282条中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同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民法典》明确了利用小区业主共有场所产生的收入,属于业主共有。同时,第283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3. 民法典对小区公共收益查看的规定

      1、小区公共收益归业主共有      《民法典》第282条中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同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民法典》明确了利用小区业主共有场所产生的收入,属于业主共有。同时,第283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2、小区公共收益将不再是一笔“糊涂账”      关于小区公共收益,很多业主不知情,甚至物业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经常为此产生纠纷。《民法典》第943条规定: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物业公司必须向业主定期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进行报告。这意味着小区公共收益将不再是一笔“糊涂账”。      3、小区共有部分用途的改变由业主共同决定      《民法典》物权编第278条第一款第八项明确规定:“改变小区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由业主共同决定。”又依据《民法典》第278条第二款之规定,要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且人数占比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能作出改变小区共有部分的用途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决定。

民法典对小区公共收益查看的规定

4. 民法典对小区公共收益查看的规定

小区公共收益归所有业主所享有。小区公共利益分配是可以由全体的业主来进行约定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公共地方的收入可以用于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填补管理费不足,但都必须由全体业主的投票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5.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小区内的公共收益该如何划分?

根据民法典规定,小区内公共收益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小区居民与物业之间的矛盾愈发凸显,小区公共收益在大多数状况下也是一笔糊涂账,而民法典对小区内公共收益做出了明确规定。从民法典施行那天开始,小区居民争取公共收益就变得有法可依。

小区公共收益是一笔糊涂账,很少会被提及。每一个小区中都有一些公共区域存在,而这些公共区域也总能产生一些经济价值。或许是饮水机安放,或许是快递柜安放,或许是电梯及墙体广告,每一个小区当中或多或少都会存在这些东西,而在现实生活里却很少有业主知道这些收益的去向。
有些是因为物业公司从未提及,业主也对此不了解;有些是因为物业公司因服务不到位导致物业费收取不足,挪用了这部分资金。但不论是什么原因,这部分收益始终是一笔糊涂账,很难确定归属,也很难确定去向。

《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表决通过,民法典中对小区公共收益中做了明确规定,以上就是相关规定内容。
在民法典当中,明确规定了小区公共收益归业主共有。现实生活当中,小区公共收益往往掌握在物业手中,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而在民法典开始施行后,业主争取公共收益也就变得有法可依。

虽然公共收益已明确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但其载体正常运行离不开物业管理人员的支持。或许在以后生活当中,公共收益问题在一段时间内依旧会是业主和物业之间的难题,但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之下,解决问题是迟早的事。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小区内的公共收益该如何划分?

6. 民法典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归谁所有

法律分析:民法典小区公共收益到底该归谁所有 小区公共收益归所有业主所享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7. 民法典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归谁所有

民法典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百八十二条__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__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民法典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归谁所有

8. 民法典规定小区公共收益该归谁

民法典规定小区公共收益该归业主共有。小区公共部位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业主对公共部位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管理人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扣除合理成本后,应属全体业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