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股票吗

2024-05-18 20:46

1. 新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股票吗

发行股票的条件: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三)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

(四)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五)发行人在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六)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三十五条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百分之七十的,为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摘要】
新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股票吗【提问】
您好,我是律临平台合作律师孙双巧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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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发行股票【回答】
股份公司什么时候能发行股票【提问】
在我国只有股份制的公司可以发行【回答】
这个公司是不是叫股份公司无关【回答】
要看注册的是不是有限责任公司【回答】
我是今年3月注册的【提问】
发行股票有什么要求【提问】
发行股票的条件:(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三)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四)发行人在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回答】
我是注册股份制公司【提问】
您刚才说的不是股份有限公司吗?【回答】
少了个字啦【提问】
发行股票的条件: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三)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

(四)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五)发行人在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六)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三十五条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百分之七十的,为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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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股票吗

2.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起设立吗?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起设立。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发起设立程序是:签订发起人协议、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组建公司机关、办理设立登记。
一、公司设立方式有哪几种公司是怎么办理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1、发起设立。发起设立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2、募集设立。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3. 上市公司怎样发起设立?

1、签订发起人协议,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必须全体发起人一致同意并由全体发起人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公司章程必须载明公司法要求载明的事项。
2、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发起人缴纳股款出资。
发起人分期缴纳出资的,全体发起人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但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3、组建公司机关。发起人首次缴纳认购的股款、履行出资义务后,应当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建立公司机关。
4、办理设立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股份有限公司即告成立。
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具备的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条件如下: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达到法定资本额。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付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出资时,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财产权同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限股票的形式。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当相同。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及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是股份有限公司重要的文件,其中规定了公司最重要的事项,它不仅是设立公司的基础,也是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准则。因此,公司章程虽然由发起人制订,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召开由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并经创立大会决议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对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董事会是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法对董事、经理和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符合哪些要求
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上市公司怎样发起设立?

4.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起设立吗

一、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起设立吗1、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起设立。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发起设立需要签订发起人协议、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组建公司机关、办理设立登记。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三条【发起设立的程序】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二、发起设立的特点发起设立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认购首期发行股份的人必须是发起人,社会公众不参加到股份认购之中。由于股份的认购人即是发起人,所以发起设立又称为单纯设立;2、发行人必须认足首期发行的全部股份,不能只认购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3、是公司设立过程中、设立完成前进行股份认购,属于创设前认购,与公司成立后增资认购不同;

5.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起设立吗

法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起设立。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发起设立程序是:签订发起人协议、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组建公司机关、办理设立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起设立吗

6.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起设立吗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起设立。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发起设立程序是:签订发起人协议、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组建公司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三条,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7. 股份有限公司是必须是上市公司吗?

股份有限公司不一定是上市公司,但是上市公司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以下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七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股份有限公司是必须是上市公司吗?

8.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是上市公司吗

法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不一定是上市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七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